今年4月上旬筆者聽取地底世界外星總王之建議,成立了 I Direct You

to Heaven Liitian" 英文網誌http://hs5668w.blogspot.tw/弘法,至今已

有我、大陸、國、德國、法國、葡萄牙、西班牙、俄羅斯、烏克蘭、摩洛

諸國之眾多網友登入閱覽各篇弘法文章,使我心感到十分欣慰。

      筆者三十餘年來在弘揚一貫大道之聖業上一向孤軍奮鬥,且連戰皆捷,安

攘外,所向披靡,立下煊赫戰功,令敵營人士與我道同修側目而暗中臣服、

私下叫好與表示欽佩,且已有不少之前修師母十八金線偽道之道親前來我處

師尊正道,有的因積累道功並已蒙拔擢受任代理點傳師之道職。

      余所不解的是在這期間竟有師道正脈之資深前輩(姑隱其名)致電質疑筆者

成立該英網誌弘法之是否妥適? 就像32年前余出版拙著《一貫道大綱》一書

弘法時,教正脈前輩張O福(輔)-支脈領導人-與林O田-資深代理點傳師-書

函或致電我給諸項負面之指責與批判或批評一般,令我內心感到不以為然。

      在張前輩歸空後,余得知其因出賣大量其手著師尊傳記新書給師母偽道首

張O成,後遭張某銷毀(事見〈●張X福前輩因出賣師尊傳記版權或大量成書

給基礎組張X成故而逝後遭判下地獄20年〉http://h5668.pixnet.net/blog/post/

40234819一文載),想說他在歸空後已遭界判處下獄二十年,也就罷了,不

指責與負面批拙著之罪責也就算了,再追究 ! 而林O田點傳師部分,余

知其於歸空後蒙理天授任散仙之正向果位,並無負面之懲處,余乃以仙佛總

之身分追究處罰其前述之不當指責與批評,判下獄六個月,以矯治其罪責,

至今已執行完畢。此事見〈天同系O罡佛壇脈之林O田點傳師歸空後封散仙

+下矯正六個月〉http://h5668.pixnet.net/blog/post/41768074一文。

      而今之前述另位資深道中正脈前輩也和張某與林某干犯相似之錯誤與罪責,

阻撓筆者之英文弘法道業,此真是讓余感到斯可忍,孰不可忍? 因而命護法仙童

將該人之歷代祖宗祖妣之靈連坐關入牢中六個月以示薄懲。其祖靈之中有一位

散仙與三位天人合計四位已證居理天,有氣天之大仙一位,天人一位,以及其他

陰間之靈。其中該位散仙曾向理天尊長天然古佛陳情投訴余不該將其等連坐判關

牢中,案經天然古佛囑南海古佛調查完畢,認定其等之子孫確曾出言干擾、打擊

推出英文網誌弘法,其之祖宗祖妣理當接受連坐處分,遂將其陳情投訴駁

今其等尚在牢中受罰

                                          郭無妄  寫於 柴香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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