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在1935公布的簡體字中共政府在1956年起公布的

體字,部分世人雖有簡體字是殘體字」、親不『見』、愛無

」...等之譏,但是我認為客觀而言它還是有其實用性的。例如我們在需

速書寫時寫簡體字總比寫繁體字快一些,更得心應手一些,在爭取

上有其實惠之功能存在

       但是假如將繁體字全面廢除,而全面使用簡體字,那麼未免破壞

古聖先賢依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之類型去造字

、組字、用字之意涵與美感,所以這是我不能贊同的。

       在國家、社會中應該允許繁體字與簡體字並存使用才是,而在教育

體系之教學系統裡應該施用繁體字而禁用簡體字,如此才能有效保存、

推廣我中華文化,而免其遭受沒必要之摧殘與破壞。大陸前領導人胡錦

濤先生曾公開說他崇尚儒家思想,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國人本應尊重

、熏習吾國之五千年文化內涵,勿屏除繁體字之使用,如此方能報答列

祖列宗之篳路藍縷,以啟山林之辛苦傳承恩澤於萬一也。

 

                                    郭無妄   寫於 柴香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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