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只要求「廢死」-廢除死刑-做得還不夠好,想讓這些惡
意之殺人犯改過向善,應該不要把他們關進牢裡,讓他們能繼續在
社會裡呼吸自由的新鮮空氣,一切優待他們,讓這些人吃得好、穿
得好,再各送一部賓士轎車給他們開,各蓋一棟豪宅讓他們住。這
樣似乎更能感動他們,加速他們改過向善。
『慈悲』的廢死聯盟成員,你們說是不是呢???
(*一味地講慈悲叫作放縱,叫作姑息養姦,『春生秋殺』本是大自
然之生態定律,『雷電、雨露皆係天恩』。賞善罰惡本是治國基本
原則之一。台灣若「廢死」,辦移民的人口將大幅增多,殺人、搶
劫、強姦、放火的刑案必然激增。做爛好人不足以治國;子女不教
父母之過,父母不施罰,子女難聽教!小錯小罰,大錯大罰,下次
才不敢再犯。惡意殺人者判死刑,他人才不敢再犯!治惡徒,用重
典!◎附記 據東森新聞6/6 11:14〈誰懂親人被殺的痛?廢死VS.
反廢死互嗆〉報導 : 台灣目前還是有八成民眾支持死刑存在。)
2015.6.1. 於 柴香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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